据公安部披露,嫌疑人阿达找上了一家券商,一对一签订协议,用5000万期权费买“X能源公司”的看涨期权。根据约定,除非设置中途退出条款,券商需要持仓期权费的十倍,也就是5个亿的“X能源公司”股票。除非三个月到期,这5个亿的股票不能卖出,不具有流动性。三个月后,如果股票涨了,阿达就能拿到5个亿股票带来的全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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