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监管下发《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试点工作已经正式转为常规。(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