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外商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前需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发改委公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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