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交所对热景生物多位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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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交所对热景生物多位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