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部近日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参照执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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