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钱、是支付工具;钱包是载体、是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钱包和其他钱包一样都是载体。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这方面功能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可以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载体和基础设施。上次周小川先生对相关误解做了解释,数字人民币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并不会是竞争的关系。(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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