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部分,方案明确了“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吉林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部分,方案明确了“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吉林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