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开曼群岛大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命令,指示召开计划债权人会议,以审议并酌情批准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的建议债务偿还计划。计划会议将在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开曼群岛办事处举行,开始时间为香港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八时正,相当于开曼群岛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七时正。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开曼群岛大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命令,指示召开计划债权人会议,以审议并酌情批准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的建议债务偿还计划。计划会议将在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开曼群岛办事处举行,开始时间为香港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八时正,相当于开曼群岛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七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