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0日就三星电子针对税务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涉及微软专利费的法人税113亿韩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原告胜诉。据悉,三星电子于2011年7月同微软签署有关使用专利的协议,并从2012年至2015年在支付专利使用费的同时,根据《韩美税收协议》以代扣方式向税务部门代扣形式缴纳了最高相当于专利费15%的法人税。(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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