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工作通知,部署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国字号”物流平台,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全力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中转、分拨和运输畅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求各地区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运行以及政府储备物资轮换等情况监测,及时协调解决民生物资和重点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物流等面临的突出问题,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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