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18条房地产举措,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从洛阳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正式发布,将从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措施提出,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