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该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通知》称,此次购房区域范围要在温州市辖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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