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甲方)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关于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90%的股权转让至乙方,转让对价约10.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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