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 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其中提到,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未达8年的谈判药,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的品种以简易方式续约或新增适应证触发降价的,降幅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