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就《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放宽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限制,同时强调对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提升机构投资者柜台业务便利度。《通知》共十二条,主要如下:一是明确机构投资者范围包括持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管理的各类产品。二是将机构投资者可投资债券范围增加金融债、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市场其他债券,并将机构投资者交易品种增加债券借贷和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