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草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充实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根据各方建议,草案二审稿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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