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闽台产业合作,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集聚两岸资源要素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福建企业与在闽台企共建企业合作联盟。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企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支持两岸时尚创意产业合作,共同培育民族特色品牌。(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