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办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原则,落实分级责任制。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健全本地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可能发生的“三保”风险事件做实应急处置预案。
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为引导激励地方各级财政将财力向基层、向困难地区倾斜,改善县级财力分布横向、纵向的均衡度,缩小县域间财力分布差异,对努力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的地区给予奖励。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减收增支等特定区域或事项,可通过定额补助等方式给予阶段性支持。(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