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在此之前,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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