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2国厚01”债券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归还。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逾期负债与重大诉讼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形。三是信息披露不准确。年报中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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