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委托将有新要求,券商有权拒绝高频交易中的异常交易行为 中证协日前起草制定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并于近日征求券商意见。值得关注的是,《示范文本》拟扩大券商处置权限。例如,投资者进行高频交易可能出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券商有权采取拒绝委托、撤销相关申报、暂停提供服务或终止与投资者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