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8月1日公布。根据意见,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多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