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需要解决“控制权”在转移过程中,对现有规则形成的一系列挑战。其中,驾驶责任的承担者,从“人”扩至“系统”,需要对风险责任重新划分。然而,包括主机厂、自动驾驶系统供应商以及保险公司在内的参与各方对于风险责任的承担,还有着不小的认知鸿沟。一家拟在香港上市的自动驾驶公司人士表示:“L3就像一层窗户纸,已经被无限接近,但就是不能捅破。”据了解,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针对自动驾驶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该课题组可能带领行业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发挥保险机制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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