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