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医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积极争取医疗开放各项改革先试先行。落实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外商独资医院设立试点,引进高水平外资医疗品牌,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拓展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