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监管部门就加强非车险“报行合一”监管等有关事项向业内征求意见。
据悉,新规拟进一步规范非车险产品开发及备案。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充足性原则厘定费率,合理确定附加费率,不得设置与其所提供产品服务不相符的费用水平。产品精算报告或其他备案材料中应明确列示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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