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交通委等13部门修订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新细则于3月14日起实施。适当增加了亲属间车辆转让范围,方便车辆在更大范围家庭成员间使用。由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其余车辆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让登记,调整为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变更或转让登记。受让方须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满一年,配偶以外的上述亲属作为受让方的,还须符合《实施细则》第九条关于“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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