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理财公司作为IPO网下投资者,并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配售对象范畴,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二是明确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管理的多个产品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认购时,可以合并计算,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三是根据新《公司法》相应调整相关条款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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