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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得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其中提出,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