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公告称,公司于4月2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张玉良、张蕴、王晓东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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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公告称,公司于4月2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张玉良、张蕴、王晓东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绿地控股存在以下事实: 2022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累计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在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亦未如实完整披露相关诉讼事项。对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绿地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玉良、时任董事兼执行总裁张蕴、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