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始终坚持以“绿”为底色,多措并举提高绿电直连项目对新能源消纳的促进作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明确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奠定项目“绿”的基础。《通知》要求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导新能源项目尽可能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确保项目“绿”的底色。挖掘灵活调节潜力,提升项目“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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