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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

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即日起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其他组织的内部员工、相关知情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奖励。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公场所或者官方网站公开12315举报电话、12315举报平台、通讯地址、举报接待部门等举报渠道,并保持渠道畅通,及时接收内部举报人的举报。(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