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进一步放宽对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购买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住房的,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主城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针对异地缴存人家庭,仅须查询缴存人家庭昆明市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套数,不再查询缴存地住房套数。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7月24日起执行。2025年7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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