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适用该办法,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就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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