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携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行动方案的公告。其中提出,吸引集聚金融科技创新主体。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发起设立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鼓励取得境外收单资质和支付牌照的香港支付机构在深圳设立跨境支付技术服务主体。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数字化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实现技术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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