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等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鼓励各方先行先试、共同参与、有效协同,2027年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