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设立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咨询总结。香港财库局及证监会今日同时就另外设立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展开进一步公众咨询,为期一个月。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