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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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覆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交易场景,通过明确审议程序、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披露内容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规范、透明、高质量发展。包括细化关联交易监管,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重点规范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关联共同投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购买出售资产等四类关联交易行为,明确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制定风险预案并持续评估资金安全;对于高溢价购买资产且不提供盈利担保或补偿承诺的情形,加强信披监管,切实防范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