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装载跨境电商商品、保税货物的车辆从温州、青岛、郑州、深圳、银川、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始发,通过国际公路运输直达运输至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等国家,按照《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实现了“一次申报、一车直达、一箱到底”。
海关总署此前印发优化落实《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公告,将跨境电商商品、保税货物纳入其中,明确了申报规范,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专属模块办理通关手续,提升了便利化水平,为跨境贸易打通高效物流通道。当天,杭州、青岛、郑州、深圳、银川、乌鲁木齐等海关率先开展试点。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围绕优化监管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应用场景三方面助力构建稳定、高效的国际公路运输海关通关体系,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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