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期所:2026年2月3日,10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