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可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代偿赔付上限可提高至5%,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可适度提高分险责任。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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