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规定》明确,全市禁止新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存储场所,禁止在六环路(含)以内设立上述存储场所,六环路以外存储场所应当符合安全规范,并通过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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