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高到18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超过90万元。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调整为20倍。该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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