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于2026年4月16日至22日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于2026年4月16日至22日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据悉,为保障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能够正确响应复杂多变的真实交通情况及使用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标准报批稿不仅对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出安全要求,也对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同时,标准报批稿构建了包括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评价方法,以全面考察系统的安全能力。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标准报批稿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安全要求,以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进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报批稿明确要求由于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者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