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以及其两名前合伙人兼注册负责人张肇昌及周世强在罗兵咸永道就以下综合财务报表所进行审计中涉及的失当行为,对其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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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以及其两名前合伙人兼注册负责人张肇昌及周世强在罗兵咸永道就以下综合财务报表所进行审计中涉及的失当行为,对其作出处分。
香港会财局:公开谴责罗兵咸永道、张肇昌及周世强;处以合共3.1亿港元罚款,包括向罗兵咸永道处以3亿港元罚款,以及向张先生及周先生各处以5000万港元罚款;对罗兵咸永道施加即时执业限制,禁止其六个月内(由会财局命令生效当日起计)就任何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承接新客户、或为新客户执行该等项目、或为新客户出具相关报告;及指示罗兵咸永道于十二个月的期间内,至少每隔三个月就其补救措施向会财局汇报最新进展及提供报告,及安排额外培训,以确保已落实能有效应对会财局于本案中发现的监管关注事项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