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新修订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车身颜色、所有人、更换零部件等变更登记项目,并明确了遗失、灭失、损毁、退车和不再使用等情况下的注销登记要求。此外,使用十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延用登记,市民可在车辆距登记日期届满前十至九日内申请,经现场查验车辆后,延用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延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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