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5月1日起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了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明确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新生产的无人机自5月1日起必须满足新国标要求;对于已售在用的存量无人机,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规定,无人机应在开机后和飞行全过程中主动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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