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及表格修订案,旨在允许上市公司自愿选择提交半年度报告,以替代目前的季度报告,从而履行其在联邦证券法下的中期报告义务。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上市公司目前被强制要求每个季度提交Form 10-Q报告。
若修订案通过,上市公司可选择提交新的Form 10-S(半年报),替代原有的Form 10-Q(季报)。
选择该选项的公司将由原来的“每财年提交3份季报+1份年报”调整为“每财年提交1份半年报+1份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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