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国都证券在公司债券承销个别项目中,存在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及相关销售收入真实性、应收账款和存货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真实性等问题,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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