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广州南沙区发布。“南十条”提出,向符合条件的参与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个人发放专项补贴,南沙区的补贴和广州市的补贴可以叠加,各项补贴累计最高可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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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广州南沙区发布。“南十条”提出,向符合条件的参与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个人发放专项补贴,南沙区的补贴和广州市的补贴可以叠加,各项补贴累计最高可达17万元。
“南十条”提出,将面向居民开展“收旧房、换新房”活动,收房范围为广州市全域,购买新房需位于南沙区内,“旧房”收购款可直接抵扣“新房”购房款,同时对参与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个人发放专项补贴,按“新房”总价的1%给予补贴,单套最高2万元,补贴总额3000万元,用完即止。南沙区的补贴和市级补贴可以叠加。
同时,“南十条”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国企主导、社会参与”收储机制,以需定购,重点收储区位适配、户型合理、配套完善的存量商品住房及符合条件的商办用房,鼓励转化为人才公寓、市场化长租公寓,提供给有需要的新市民和年轻人。
此外,“南十条”还提出,未来三年内,对于南沙征收及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依托房票安置、收购存量商品房等市场化方式解决安置需求,并研究拓宽房票使用范畴,切实将安置需求转化为去库存的增长动能。(中新网)